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影视投资诈骗:全国首例,上海经侦正式定性为合同诈骗罪

花开洛阳 花开时空
2024-08-23


2020年9月24日,公众号上海经侦ECID发表了《海警方侦破本市首起影视投资合同诈骗案》一文。开头写到“当天上午,上海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,通报一起上海警方近期侦破的全市首起通过虚增制作成本、夸大预期收益骗取投资人投资款的特大影视投资合同诈骗案。

与之前相关报道热度不足相比,本次报道不仅得到央视、人民日报多家权威媒体第一时间参与,各大网络平台以及知名媒体也纷纷跟进。
央视CCTV-2财经频道《第一时间》、《正点财经》、《天下财经》和央视CCTV-13新闻频道《新闻直播间》等栏目,同一天分别以《上海:20亿票房电影竟是诈骗局 260人投资电影血本无归》和《上海 投资20亿票房电影?一场骗局 260多人投资被骗超4500万元》为题进行了数次视频报道。
今日头条人民日报官方账号,也在当天发文《“票房20亿的电影想投吗?”一起影视投资合同诈骗案被侦破》。其他媒体如央视新闻新浪财经等官方账号,以及澎湃新闻中国基金报等新闻平台,也都以此进行了发文和转载。

影视投资诈骗,正式定性为合同诈骗罪


此次上海警方新闻发布会的通报,对近几年大量出现的影视投资诈骗进行了全国首例定性。
虚增制作成本、夸大预期收益的行为,属于骗取投资人投资款。号称“正规”的投资合同,也从引诱的道具和逃避打击的护身符,变成了合同诈骗罪的有力证据。
熟悉本号的读者知道,自2019年4月下旬本号开始陆续揭发影视投资骗局,从一开始就旗帜鲜明的提出了“所有影视投资都是诈骗”的观点,不给骗子们留混淆黑白、有机可乘的余地,面对各种压力不改口,历时17个月之后,总算不用再费精力解释了。
在最初受害者以合同诈骗报案不予受理后,经历了“非法集资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”,以及通过网络手段找受害人为由的“电信诈骗”等周折后,最终仍然定为合同诈骗罪。
这一罪名的确定和适用,不仅合公众的理解和认知,有效的维护了法律条文的权威。也从法律解释上,堵住各种新型诈骗钻法律条文的空子,捍卫了法律的尊严。

刑事定性,维权第一阶段的完成

刑事定性媒体广泛报道,标志影视投资诈骗维权第一阶段的完成。
本号按事情发展顺序,把维权分成几个阶段:
第一阶段是有警方对此类明显的诈骗事件,能进行刑事认定,取得突破。
第二阶段是人人去立案,给警方打击骗子提供最大力度的依据和支持,取得自己的胜利。
第三阶段是追赃挽损,包括且不限于法院起诉等手段追讨被骗本金利息、精神损失以及其它路费、住宿费等相关损失。
还有个后续阶段,这里跟政府警方关系已不大,但也很重要。主要是受害者自身总结提升,面向和防范未来。比如追回来的钱,怎么避免再被骗去。避免“一朝被蛇咬”,走向极端保守的不可取方式。以及大家彼此有缘认识一场,如何合作共赢。(有兴趣的朋友可保持关注本号。)
之前最早央视对《夺宝大师》的质疑报道,郑州柳林警方对《通往春天的列车》、《心跳二十七度》以及《六月的秘密》等影片所谓“虚假”联合出品方的涉案抓捕,因尚未对虚增制作成本、夸大预期收益这一事实的定性,因此都属于第一阶段。
而且,对比之前影视诈骗的相关报道,本次报道在规格、范围,以及频次上都明显超出以往,让案件得到了较好的传播,极大的打击了骗子们仍在进行的诈骗活动和水军公关行为,起到了良好的正视听作用。
因此,本号也有理由相信,这是来自政府更高层面上的认定,是给全国的影视投资诈骗案件提供的范例,说明中央正式着手解决这一问题。
正义来的晚了些,但总算还是来了。

预告

时间关系,也考虑篇幅,先写到这里,大家关注后续第二阶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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